深圳中一**商标事务所是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授权登记的深圳地区综合实力良好的老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是深圳本地成员性代理机构之一。2003年成立至今,始终专注为客户提供优质的国内国际专利申请、商标注册、法律诉讼、高新认定、软着登记、版权登记、项目申报、贯标服务、着名、海关备案、**预警与**侵权分析、知识产权战略设计、知识产权运营等*的知识产权服务。
我国**法*23条规定:“授予**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这就是说,授予外观设计**权的条件是新颖性和*创性。同时,我国**法又对外观设计作了如下的定义,即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这就是说,外观设计必须富有美感,并且能在工业上应用。因此,获得外观设计**的应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1) 必须具有新颖性。
新颖性是外观设计获得**权的基本条件,就是说,获得**的外观设计必须是**的。我国**法规定,对新颖性的判断:其时间标准以申请日为准;其地域标准,出版物上的公开采用世界标准,使用公开采用国内标准。也就是说,获得**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且不相近似”。
(2) 应具有*创性。
许多国家把外观设计是否具有*创性作为是否授予**权的一个条件。*创性主要是指授予**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的外观设计相比应具有明显的特点,或者说“不相近似”。判断两个外观设计是否近似,应比较使用外观设计的同类的两个产品,看他们从整体上是否相似,对于近似的外观设计不能授予**权。